▲执法人员劝导商家落实“门前三包”规定
台海网1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陈俊芳文/图)近日,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厦门市“门前三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执法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正式实施。《规程》重申了“门前三包”的监管责任,厘清了执法对象的确定标准,更通过规范执法文书标准、统一执法操作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式,切实提升了“门前三包”执法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那么,相关的责任单位今后将如何加大管理力度,街(镇)的日常管理如何与执法衔接?商家责任落实不到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作为商家该怎么做才能符合规定?街道工作人员又有哪些权力和职责呢?
为全面了解《规程》的相关规定,澄清模糊认识,导报记者专访了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规程》进行深入解读。
1无缝衔接众人拾柴火焰高
问:请问制定新《规程》有何目的意义?
答:今年我市推出了“升级版”的“门前三包”制度,分市、区、街、社区(村)四个层面强化“门前三包”工作落实,通过对沿街责任单位的分级管理、奖优罚劣、严格执法,来实现对沿街单位和个人的有效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沿街店家屡纠屡犯、拒不整改的情形,影响“门前三包”的管理成效。
而按照原有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取证和处罚流程多,难以及时有效进行处罚。新出台的《规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下做到“减程序不减权利”,提高实践操作性,并将街道的检查督促整改职责、协助取证与城管部门的执法职责有机衔接,加大对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之城有重大意义。
问:我是街道工作人员,在劝导商家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区责任要求时,有时个别人怎么劝也不听,我们又不能处罚,这样该怎么办?
答: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责任管理单位、责任人员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书,并定时对责任书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规程》依法将街道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管的链条中,并从规范执法程序入手,进一步落实科学执法、依法行政。镇街在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时,可通过开具《改正通知书》的方式实现。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责任要求的行为,可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并开具改正通知书。街道工作人员开具的改正通知书和相关证据应及时抄告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